(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本市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生源考生被外地普通高校录取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7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3.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
4.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7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5.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6.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若无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windows7,请参加计算机考试的考生4月28日现场确认当天带好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的照片一张,计算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7.上述3、4项考生不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限制。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24日14:00至27日14:00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3:00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交谊楼第四会议室
提交材料(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
(2)大专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3)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以及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7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除上述几项内容外,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费:按照考试费标准缴纳报考费,不需要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40元;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66元,;退伍士兵收费为66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待面试当天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
(三)考场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4日开始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四)考试内容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律基础(150分)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总分150分);
2.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
民法(100分)
英语(100分)
(五)笔试参考书目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
2.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
《民法》,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英语》,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律基础 2017年5月6日9:00-12:00
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
民法、英语(综合卷)2017年5月6日9:00-12:00
具体安排以招生网公布为准。
2.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
(七)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学制:两年。
(九)入学复查: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 其他: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规定,必须在两年学习期限内,取得英语四级和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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