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
|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对考生毕业专业要求
|
法学
|
164 11a 5b
|
不限专业
|
行政管理
|
40
|
监狱学
|
100
|
说明:“a”代表毕业后入伍的2012年退役士兵计划;“b”代表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计划。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只招英语考生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监狱学:90男、10女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入学后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九、录取规则
|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录取主要形式;2、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法理学和民法学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综合测评(合成总分=法理学考试成绩民法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将根据行政学基础和管理学基础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综合测评(合成总分=行政学基础考试成绩管理学基础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考试成绩同分条件下,法学专业录取按照法理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行政管理专业录取按照行政学基础成绩高的优先录取;3、本市2012年退伍的、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将根据民法学和英语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合成总分=民法学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测评,分别择优录取。在考试成绩同分条件下,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4、我校专升本各专业之间不允许相互调剂。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特殊热门专业(本章程指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一般专业(本章程指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 宿 费
标 准
|
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考 试 费 标 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报名、考试费合计为66元(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2)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39225175、39225065、39225177。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39225160、39225153。
|
十四、网址
|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hupl.edu.cn/web/zhaosheng)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报考对象
|
(一)报考对象:1、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3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3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
2、本市2012年退伍的、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上述报考对象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学院、函授教学及其他非全日制教学的毕业生。具体报考条件及对象按照上海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