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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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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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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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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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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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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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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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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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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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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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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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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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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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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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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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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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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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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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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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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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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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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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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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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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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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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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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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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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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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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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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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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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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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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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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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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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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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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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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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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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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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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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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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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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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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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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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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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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商务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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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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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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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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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商务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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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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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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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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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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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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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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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1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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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为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2012年退役士兵,b为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2.退役士兵的招生专业视报名情况再作调整。
四、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所报专业的二门科目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见本章程须知。
2.报考英语(商务翻译)、日语(商务日语)专业的考生,根据二门考试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并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复试(口试)资格线,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时按口试成绩 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笔试成绩、口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则根据二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专业大类分别划定单科成绩和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的考生按填报专业和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考试科目1、科目2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当某专业报考人数或上线人数小于计划数时,学校视具体情况将多余计划调剂到其它招生专业。
5.资格线上的考生在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将其调剂到同大类中的其它专业。
6.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
7.凡被我校预录取考生,在报到时未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住宿费标准:1200元/人、年4人间; 1050元/人、年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3)报名考试费标准:普通专业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合计66元(14 26*2);艺术类专业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合计114元(14 50*2)。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一、投诉监督电话:50217812
十二、网址: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建立了其它各类帮困助学体系。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其他须知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考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普通高校录取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3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2.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2年度退役士兵。
3.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4.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同时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个别考生未取得计算机一级证书,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费用26元/科),并要求成绩合格。
5.报考艺术类专业和日语专业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英语四级不作要求,但日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日语能力二级证书或日语二级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6.退役士兵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3年4月10-16日自行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报名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本人近期报名照片。
2.现场确认及交费:凡是网报成功的考生于 2013年4月20日9:00-15:00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图文信息中心底楼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交费,确认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在校成绩单;退役士兵凭身份证、退役证和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须按学校公布的专业大类对口规定(见以下附表),非对口专业报考无效。在信息确认当天,由学校教务处根据考生所学的课程情况审核所报考的专业,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并确定是否愿意调剂到所报考专业大类内的相关专业。
(四)考试科目
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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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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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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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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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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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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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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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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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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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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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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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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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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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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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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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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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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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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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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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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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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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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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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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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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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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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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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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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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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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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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门考试科目满分150分,英语和日语专业口试满分100分。考试大纲(含选用教材)见学校招生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根据考生信息确认的结果生成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安排
2013年5月5日上午9:00—11:00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写作、基础英语一、基础日语、设计素描;5月5日下午13:00—15:00专业综合、基础英语二、商务日语、快题设计。
2013年5月8日下午1:00 英语和日语专业复试(口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学校招生网站。
(七)学校加分条件(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加分受理截止时间4月22日)
1.凡参加国家教育部、劳动部等组织的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以及数控技能大赛,并获得上海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加20分,获得上海市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加10分。
2.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获得高级英语口译证书加20分、中级英语口译证书加10分;剑桥商务英语高级证书加20分、剑桥商务英语中级证书加10分 。
3.获得日语能力一级证书加10分;中级日语口译证书加10分。
4.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师(不含预备技师)资格证书加20分。
5.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个人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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